林蕾和丈夫刘建章一起从北京来新疆旅游,在旅游即将结束时,他们却因为一个小时的时差,遭遇了酒店业的“潜规则”。
10月7日凌晨5时,库尔勒的长途汽车到达乌鲁木齐市,林蕾和丈夫拿着行李来到位于黄河路的益家98快捷酒店办理住宿手续。
“我们当时入住在该酒店的2506号房间,价格是每天98元。”林蕾说,在缴纳了300元押金后,他们便来到房间休息。“服务员通知我们要在10月7号中午14时之前退房。”林蕾说,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要当天入住当天退房。
“我们早上起床之后,发现自己的住宿收款凭条上写的入住时间是10月6日凌晨5时。”林蕾说,明明是7日入住的,怎么就莫名其妙提前了一天呢?随后,林蕾便询问了这家酒店的值班经理。“经理告诉我,酒店的电脑程序设定,凡是凌晨6点前入住算当天,6点后入住算次日。所以我们虽然是在7日凌晨6点之前入住的,但是在打印凭条时显示的是6日的日期。”林蕾说,如果当时知道这个“潜规则”的话,她也许会考虑推迟入住一个小时。“就因为不明白酒店的规定,一个小时的时差就要多缴纳一天的房费。”
乌鲁木齐益家98快捷酒店熊姓值班经理告诉记者,在林蕾在入住时,工作人员没有明确告知此规定,但写有6日凌晨入住的住宿收款凭条是经过顾客核实无误后签过字的,工作人员也及时通知了顾客要在7日退房。她称酒店业一直在执行凌晨6点前入住算当天,6点后入住算次日的规定。
新疆自治区旅游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对于凌晨6点为分界点,相关部门并没有颁发明文规定,只是酒店实行“自主经营权”所产生的行业规范。对此,乌市益家98快捷酒店的刘经理建议,顾客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,并愿意接纳相关部门的解决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