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今日从扬州市旅游部门获悉,即日起,根据《江苏自驾游基地标准》,扬州将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自驾游基地创建工作。扬州市区的单位可直接向市旅游局申报,各县(市)申报单位由县(市)旅游局初选后向市旅游局推荐,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20日。
据了解,凡在江苏省境内合法从事自驾旅游经营业务一年以上的旅游单位,均可申请参加省级自驾游基地的评定,符合标准要求的,由江苏省旅游局认证授牌。江苏省自驾游基地试点单位的评审机制为全国首创,主要围绕自驾游基地规模、周边环境、道路交通、露营营地、房车营地、基地配套设施、基地安全管理等七个方面开展创建工作。
即日起,扬州市区的单位可直接向市旅游局申报,各县(市)申报单位由县(市)旅游局初选后向市旅游局推荐,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20日。2月底前,各市旅游局在本市申报的单位中,核查筛选创建备选单位,报省旅游局。